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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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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河北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03-2910:47【字体:大 中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9号)要求,在2018年各市(含......

河北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北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910:47【字体:大 中 小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9号)要求,在2018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邮编:050011,电话:0311-87806535)。
一、概述
2018年,河北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围绕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以公开促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健全完善政策宣传解读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了省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工作机制。严格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和议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发布,通过多种方式将政策文件及宣传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到政策实施对象,使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进入基层、深入人心,切实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文稿4785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406次。
——以公开促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修订《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求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以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重大决策作出前,根据需要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政府参事、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透明度,及时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办理动态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为代表网上议政提供便利。全年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8件。
——以公开促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统筹做好网上审批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全公开,初步构建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汇聚政务服务办件信息600多万条,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实现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信息的统一公示,归集法律、法规、规章1407部,行政执法流程图3.5万余个,行政许可信息49.8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14.2万余条,行政强制信息0.3万余条,行政收费信息20万余条,行政检查信息10万余条,执法人员信息22万余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开展随机抽查2.12万次,跨部门联合抽查511次,实现结果信息全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重要政策、重大关切,切实加强发布解读回应力度。制定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公开重点,补齐政策宣传解读短板,切实强化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财政预决算公开。不断加大力度、完善制度、改进机制、规范操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落实到位。2018年,省级预算公开比预算法规定时限缩短39天,及时回应各类群体对民生政策的关切,为市场主体及早掌握产业政策、谋划申报资金扶持提供指南。同时主动公开了《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和《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和全省财政决算公开报表》。全省11个设区市、195个县(市、区,含开发区)的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多渠道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承诺时限、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全年公开项目批准、变更信息1250件。印发《河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全年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1889条、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40399条、中标结果公告33470条。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国有产权、土地(矿产)权等重点领域的公告、资格审查、评标(成交、比选)结果、中标(成交、中选)信息、违法(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交易信息更正等各类公交资源交易服务信息207269条。
——精准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制定出台《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扶贫政策措施、资金项目和工作成效信息公开。各级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公开国家和省有关精准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相关文件,并充分宣传解读,动态调整更新;下沉公开扶贫项目资金信息,畅通公开渠道,确保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不断增强贫困群众知晓度、获得感。建立健全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的作用,有效做好扶贫舆情处置工作。
——社会救助托底保障信息公开。及时精准公开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采用图表公开各市详细情况,方便群众了解全省综合情况,对比各市同期情况,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服务。各地各部门及时公开救灾资金管理规定、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印发《“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设置数据查询专栏,全面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基础信息。及时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公开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的抽检信息,每周公开发布一批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建立涵盖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的全媒体立体化宣传平台,形成“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立体宣传体系,有效回应食品药品领域舆情热点和百姓关注。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全年组织开展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45774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大力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每月定期通报全省大气、水环境质量,全年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18次,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集中向社会及公众介绍大气、水污染防治的治理措施、进展、成效。
(三)围绕政务公开能力提升,着力加强平台、队伍和机制建设。
——平台渠道不断拓展。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切实优化栏目设置、改进内容功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模块实现实时公开,公众可查询与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的4920家企业、10674个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流量、温压流等信息。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主流新闻媒体密切沟通联系,推动建设以省级政务新媒体为龙头,省市县整体协同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积极运用全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设区市基本完成政府公报创刊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同时探索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继续推进历史公报电子化,完成自2008年省政府公报改版以来的历史公报数据库建设。
——人员队伍不断加强。通过干部培训院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课程,精心组织实施,着力强化干部队伍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8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59期,培训人员5026人,基本完成国务院要求的三年内对所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任务。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普遍成立政务公开专家咨询组,设立法律顾问,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出台《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完整的发布解读回应制度体系。各地普遍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机构、人员和经费,基层政务公开步入正轨。强化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评估,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861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66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04119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52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7787条。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67条,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的71.2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201件,其中当面申请175件,占申请总数的5.47%;传真申请54件,占申请总数的1.69%;网络申请645件,占申请总数的20.15%;信函申请2327件,占申请总数的72.70%。
申请办结3201件,其中按时办结3087件,延期办结114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455件,同意公开的1117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1件,不同意公开的20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2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71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的15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45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8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1件,被依法纠错25件,其他情形1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11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1件,被依法纠错7件,其他情形6件。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件3194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是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还不到位,政策宣传解读的内容、形式还有待丰富完善,平台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中心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下大力抓紧抓实抓好。一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图和规范格式文本,指导各级各部门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扶贫攻坚、污染防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落实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务求取得实效。三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出台具体意见,夯实主体责任。四是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统一安排,指导各县(市、区)抓好贯彻落实,并立足实际,探索具有河北特点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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